维修电工操作准则2
11.电气检修、维修作业及危险工作严禁单独作业。
12.电气设备检修前,必须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召开检修前安全会议。
13.在未确定电线是否带电的情况下,严禁用老虎钳或其他工具同时切断2根及以上电线。
14.严禁带电移动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设备。
15.严禁手持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照明设备。
16.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,且使用前需按保护器试验按钮来检查是否正常可用。
17.潮湿环境或金属箱体内照明必须用行灯变压器,且不准高于人体安全电压。
18.每个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,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按触电急救方案实施抢救。
19.配电室除电气人员严禁入内,配电室值班人员有权责令其离开现场,以防止发生事故。
20.电工在进行事故巡视检查时,应始终认为该线路处在带电状态,即使该线路确已停电,亦应认为该线路随时有送电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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